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其任內收賄五百萬元,十九日上午桃園地院召開程序準備庭,穿著深色外套手提皮包的鄭文燦在律師陳永來陪同下步入地檢署,不發一言的直奔法庭。
據了解,鄭文燦開庭前準備六千字的訴狀給法官進行答辯,但因楊兆麟、侯水文、廖俊松、廖力廷等人都已認罪轉為汙點證人,鄭文燦仍在庭上否認犯行,且力陳他及桃園市政府公務人員都是依法行事,相信法院可公正審理還他清白。
此案起源於一0六年,鄭文燦剛選上桃園市長,而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的九點五公頃農地,地主們組成重劃會並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重劃會由台塑集團前主管楊兆麟主導,他籌集五百萬元,透過熟識鄭文燦的台塑顧問廖俊松和兩名兒子,以及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侯水文,將款項交給鄭文燦。
然而,因案未過,鄭文燦於一0七年八月將款項退還。檢調在監聽時,發現廖俊松曾向妻子回報已將款項交給鄭文燦,加上行動蒐證拍到廖俊松與兒子廖力廷、侯水文一同進出市長官邸,並攜帶黑袋。檢調懷疑監聽譯文外洩,鄭文燦得知後急忙退款,辯稱雙方只是借貸關係。
起初鄭文燦被桃院裁定五百萬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重開羈押庭後,法院又更裁一千二百萬交保,檢方當庭再提抗告,一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三度召開聲押庭,法院裁定收押,被送至桃園看守所。八月二十七日全案偵結,鄭文燦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檢方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鄭文燦並於隔日以二千八百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