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經費須刪28% 政院:總預算恐重編

財劃法修正通過,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中)、財政部長莊翠雲(左)、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右)開記者會,強調明年度總預算可能得重編。(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十三日再回應新修正通過的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和財劃法,直指國防、勞保、健保、擴大租金補貼和興建社會住宅、少子化對策等經費恐將難以為繼,甚至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有可能需要重新編列。

立法院會上週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中央將釋出三千七百五十三億元預算給地方二十二縣市。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與財政部長莊翠雲、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廿三日舉行記者會,說明財劃法修正後對中央、地方財政收支的衝擊。

外界關注府院如何因應,是否會提出覆議、不副署,或不公告等救濟方式。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尚未收到三讀後的條文,會研議憲政上所有的方式,採取一切可能的救濟途徑。

陳淑姿表示,修法後,中央增加釋出財源超過三千七百億,為了嚴守財政紀律,不應再增加舉債數,因此中央各項施政計畫經費須通盤刪減二十八%。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三兆一千三百二十五億為例,法律義務支出無法刪減,其餘歲出一兆三千一百多億約要刪除,例如國防經費(不含人員維持費)近三千億、勞保撥補一千二百億、擴大租金補貼與興辦社宅四百億、少子女化對策經費近三百五十億、健保財務協助方案近二百億,及公共建設經費,包括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六十一億、捷運建設計畫一百五十四億等,和科技發展經費近一千五百億等,均會面臨刪減。

李慧芝表示,近年來,各縣市財政已逐漸轉為賸餘,政院對修財劃法保持開放態度,但需要時間凝聚共識,在野黨在尚未有共識前修正財劃法,可能會造成正在推動的計畫被迫中斷,且修法並未設定生效日期,將嚴重衝擊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甚至可能需要重新編列。

行政院認為這次修法內容有很多不確定的地方,包括並沒設定生效日期,也就是總統一旦公布,三天內就會生效,也就是明年度總預算本身就會受到嚴重衝擊,甚至可能需要重新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