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為鼓勵事業單位提供友善托兒設(措)施,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均提供經費補助。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受理申請,雇主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中心等)最高補助由三百萬元提高為五百萬元;桃園市政府為減輕事業單位設置初期人事成本費用負擔,一一四年加碼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最高十萬元補助。此外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最高補助二萬元;提供托兒津貼或設置企業員工子女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六十萬元,歡迎事業單位,於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七月底前踴躍提出。
為簡化事業單位申請流程,提供更便捷之服務,一一四年起事業單位得以線上方式提出補助申請,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書表,並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線上申請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
在設置托兒設施部分,勞動局協同婦幼發展局及教育局成立專業輔導團,透過現場訪視提供相關法令諮詢、空間環境評估等建議,協助事業單位建置托兒設施或措施,完成設立後並同時提供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