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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鍊公司排放廢水 汙染鳳山溪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鳳山溪上游坔埔排水一家地下工廠非法偷排廢水,環保局據報確認後進行汙染蒐證,查獲某拉鍊公司將未經處理之製程廢水抽送至廠區貯槽再溢流至廠區後方排溝,現場檢測水溫達攝氏四十點三度,命其立即停止排放廢水,後續將視水質檢測結果進行裁處,最高可處二千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稽查人員循線追查發現為該拉鍊公司排放,透過縮時攝影機及水質自動連續監測儀器掌握排放時段,及水溫異常頻率並輔以空拍機確認排放位置,一舉查獲非法排放。
該廠以馬達將未經處理之製程廢水抽送至廠區貯槽再溢流至排溝流入鳳山溪上游坔埔排水,造成汙染。再查該公司屬水汙法列管事業─印染整理業卻未依規申請工廠登記證及廢水排放許可文件,屬地下工廠,已違法水汙法第十四條規定。
環保局表示,鳳山溪中上游已劃定為水汙染管制區,並將於今年四月一日上路,未來只要有汙染水體行為,不論是個人或工廠均可依水汙法開罰,罰則最重可達三百萬元,列管事業單位最高罰則二千萬元,並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若查獲違規排放將依法予以重罰停工,嚴重者則一併移請檢警刑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