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三月二十日起施行

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二十日起施行,昨天彰化縣政府向外界及業者說明相關輔導政策及措施。(彰化記者洪錫賢攝)
記者洪錫賢/彰化報導
 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將於二十日起施行,彰化縣政府昨天舉行說明會,向外界及業者說明相關輔導政策及措施,彰化縣長王惠美、經濟部工業局中區管理處執行長雲瑞龍、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專門委員王秀麗、彰化縣田園工廠創新協會理事長呂明炎、彰化縣水五金產業發展協會總幹事林進成等人與會,凡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在二年內換發特定工廠登記、二十年內取得用地及建物合法,而於一0五年五月十九日以前屬低汙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二年內申請納管、三年內提工廠改善計畫(包括環保、消防、水利水保),核定後兩年內完成改善、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二十年內取得用地及建物合法等四階段;非屬低汙染者,政府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至於一0五年五月二十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依法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
 王惠美縣長表示,一0八年通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從三月二十日即將開始實施,有分兩大類,第一類是過去已經通過臨時工廠登記的部分,三個月內需儘速換照,第二類是一0五年五月十九日就已經存在的工廠,希望鄉親配合這次修法儘速來申請,包括消防、水利、公安等,只要符合相關規則,在二十年內取得合法用地及建物,這樣就可以在拚經濟的過程中無後顧之憂。
 王縣長強調,彰化縣的未登記工廠,包含已經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的一千五百六十八家,總計有九千多家,過去家庭就是工廠,是歷史共業,如何在經濟、環境都能夠平衡發展顯得非常重要,在立法院前後歷經三次修法,於去年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縣府在去年有辦理五場說明會,希望把修法的重點讓鄉親知道,縣府也設立單一窗口,一個輔導團隊,每個禮拜一至五在工策會做相關輔導,希望鄉親來申請前可以瞭解相關程序,才不會花冤枉錢,申請的過程也會更加順利,希望與大家做伙拚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