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宣傳用女童裸照 盧: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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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夜店粉專放上女童裸露照,市議員羅廷瑋要求盧市長查辦。
(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夜店業者,在網路宣傳照中放置女童裸露照,引發各界關切,台中市政府要求業者下架照片,將給予嚴厲處分,最重可處六十萬元罰鍰。市長盧秀燕七日說,市府絕不允許業者侵犯幼童權益,會指示相關單位積極介入查辦,絕不寬貸。
 市議員羅廷瑋、吳瓊華、黃健豪於市議會定期會,關心台中某夜店粉專放上女童裸露照議題並詢問,夜店是否觸犯兒少相關法律及市府如何處置?
 盧秀燕指出,業者作法是一件非常可惡的事,針對照片不堪入目,是否違反兒少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已要求三局「兵分多路、積極查辦」,包含社會局、經發局以及警察局,目前海報已經下架,若業者確實違法,最高可處六十萬元。
 盧秀燕強調,業者用幼兒照片當作招攬的手法十分不道德,這種情形是不允許的,市府會積極介入查辦,對於業者的行為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