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獎金收入運動員 納入紓困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體育署今天表示,運動產業紓困將納入靠獎金收入的運動員,只要收入受到疫情影響減少50%以上,即可送件申請紓困,每月可請領新台幣2萬元,最多可連續請領3個月共計6萬元。
 體育署提出的運動產業紓困5月7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至今共有1891件申請案號,其中229件完成資料填寫,也完成初審,第一波紓困最快下週就會發放。
 至於依賴出場費及比賽收入來源的運動選手,是否可比照體育從業人員申請紓困,體育署則秉持「申請條件寬鬆」原則,開放運動選手提出紓困申請,目前沒有「排富」門檻限制,只要受疫情影響收入減少50%以上的運動員,都可透過線上申請。
 體育署強調,收入減少部分需自行列舉,可選擇2至6月中的3個月,或以去年同時期收入比較。體育署表示,在線上提出紓困申請後,將有2階段審查,第1階段初審先確認資料是否完備,第2階段則會由專業審查小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