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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垃圾山停車場 再通過1案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推動「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繼新億起重公司成為五股垃圾山首件核准合法停車場類別申請案之後,經交通局等相關單位協助輔導私地主整合七家在地廠家,再審議通過一案。交通局再次呼籲計畫區域內交通用地的有意願廠家,請儘速於五月三十一日期限內提送興辦事業計畫,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交通局指出,這次通過審議案件係由地主提出申請,面積共計一萬四三四一平方公尺,主要規劃停放車輛、辦公廳舍、倉儲及車輛維修空間,並且由申請人整合七間廠家提出申請「停車場及附屬設施」計畫書後,市府工務局、水利局、城鄉局、環保局及農業局等單位共同積極協助指導,於十四日審議通過。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配合「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交通局積極協助都市計畫內及非都市計畫內業者或私地主,同時也提供興辦事業計畫撰寫的範本和諮詢,這次核准案件即為私地主整合七家在地廠家後由交通局協助輔導申請程序、期程及規劃內容,完成合法使用目標。
交通局除已核定二案外,目前另有十四案審議中,鍾鳴時重申針對「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已於今年四月函文通知負責輔導列管的廠家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申請書件並提送審查,屆期倘仍未提送完整書件,將續提至本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依法拆除,絕無外傳申請交通用地期限展延一個月至六月底等情事,請民眾勿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