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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任內最後一天 顧立雄重罰8金融業者2580萬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中央社,資料照片)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五二0會接掌國安會秘書長,在金管會任內的最後一天,十九日一口氣開罰八家金融業共二千五百八十萬元,其中台新銀行被重罰八百萬元,新光人壽開罰四百萬元,同時也對法巴人壽、安達人壽兩家壽險,與安泰、永豐、凱基、遠東四家銀行開罰。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辦理客戶以房屋貸款、保單質借資金購買投資型保單業務,沒有事先了解客戶資金用途,也未妥適建立貸後追蹤機制,且對於轉介貸款用於購買保險商品者,同時又給予貸款獎金,容易誘使理專勸誘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保險商品,由於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處八百萬元罰鍰。
 另有二家壽險公司、四家銀行被罰,金管會指出,法巴人壽因發現銀行通路招攬的保戶,持續以投資型保單借款再購買新投資型保單的循環財務槓桿方式擴張信用,由於涉及四保戶來自四家銀行(台新、安泰、永豐、凱基),共買二十張保單,做十九次槓桿操作,因此罰六百萬元最重。
 而安達人壽則涉及二銀行(台新、安泰)、三位業務員以及三保戶,一共買七張保單,且有循環槓桿操作,金管會開罰三百萬元;安泰銀行與永豐銀行的保經代部門,因辦理保單借款和招攬業務是同一人,卻沒交代清楚保費來源,最後各被罰一百八十萬元。
 至於凱基銀行與遠東銀行的保經代部門,儘管辦理保單借款和招攬人不是同一人員,但業務員並未正確填寫保費來源,因此分別處以六十萬元罰鍰。
 金管會在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新光人壽辦理與利害關係人從事交易範圍的不動產標售案,未提報董事會重度決議,違反金控法及保險法規定,因此金管會最後開罰四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