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正值股東會旺季期間,委託書徵求人及徵求委託書業者,可以利用公告、廣告、電話、拜訪等方式向投資人徵求委託書,並轉交公司當次股東會紀念品予投資人,但是絶對不可以用金錢或其他利益給股東以取得委託書,違法的公司或人員將會受到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處以24萬至480萬元的罰鍰。
另外,主管機關為加強宣導正確使用委託書及不得價購委託書,訂有檢舉獎勵辦法,投資人如果有發現以現金或其他利益價購委託書之具體事證,可檢證向集保結算所檢舉,如查證屬實且經主管機關處分確定後,最高給予檢舉獎金5萬元,檢舉專線電話02-25473733。
集保結算所受主管機關指定查核委託書徵求事務作業,自查核以來皆秉持依法查核,並保持客觀中立性。集保結算所再次呼籲,投資人交付委託書給徵求人前,應先瞭解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以判斷委託徵求人是否對公司未來經營有正面效益,並在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以確保自身權益。另投資人除了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外,也可多加利用集保「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平台,採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同樣可以保障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