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衛生局提醒民眾 正確分辨醫用合法口罩

適當社交距離要量溫度。(記者葉蒼秀攝)
 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近來新聞媒體陸續發布查獲違法團體,藉由防止武漢肺炎疫情擴散傳染的名義,以一般口罩宣稱為醫療口罩,賺取防疫黑心財。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要向藥局、藥房、衛生所或合法的醫療器材販賣業者購買,不要任意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花錢又得不到應有的防護效果。
 購買醫療口罩時,要分辨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不論是本國製造或國外輸入的產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都會給予許可證字號,並標示在產品外包裝上。民眾可以請店家指出包裝標示上的許可證字號,或運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網頁查詢相關資訊,確認產品登錄核准的資料。
 衛生局藥政科也提醒,衛生福利部已於一0六年公告「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醫療器材販售業者有意經由通訊交易方式販售醫用面(口)罩者,除要有合法的來源管道外,需取得「通訊交易通路」業者同意授權,並向衛生局提出申請「通訊交易」核准。販賣業者於通訊交易通路明顯可見之處,依公告事項揭露訊息。
  衛生局提醒鄉親們,防疫期間除了戴口罩之外,注意個人清潔、用肥皂洗手、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室內大於一點五公尺、室外空氣流通處至少一公尺),避免不必要的聚會、出入醫療院所或出國旅遊等安排,以維護鄉親們的健康。如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諮詢電話0三七;五五八0八0,或就近向各鄉鎮市衛生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