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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今宣布振興券領用使用方式

 行政院長蘇貞昌二日上午十點會召開記者會,宣布振興券領用與使用方式。(中央社,資料照片)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日會宣布振興券刺激消費案,每人支付現金一千元換三千元振興券,規劃從七月十五日使用至今年十二月底,沒有排富及年齡限制。根據行政院規劃,振興券有紙本、信用卡、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等四種使用方式。
 行政院長蘇貞昌二日上午十點會召開記者會,宣布振興券領用與使用方式,並公布正式名稱與紙本樣張。
 行政院目前的規劃,振興券於七月十五日上路,使用到十二月底,沒有排富及年齡限制,為便利民眾使用,振興券將有紙本實體券,也可以非實體券方式使用,包括電子支付(例如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電子票證(例如悠遊卡、一卡通、icash等)、信用卡支付,共四種方式。
 實體券可到郵局兌換,以現金一千元換三千元振興券,或比照口罩實名制二點零,在網路預購後到四大超商領取。至於非實體券,則是消費滿三千元後,民眾就可以用個人金融卡,在自動櫃員機直接提領政府回饋的二千元現金。
 另外,一百二十萬名中低收入戶將可直接領到三千元振興券,不用拿現金一千元出來。
 對於立法院國民黨團批評振興券將花費二十億元,呼籲應改發現金。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說,政府沒有不發現金,政府啟動現金紓困,「發現金、助貸款、減負擔」三路併進。
 丁怡銘說,政府希望振興階段時,民眾真的把錢拿出來消費,因此設計把民眾的錢變大變多乘三倍,希望振興券結合暑假旅遊旺季,擴大消費加乘效果。否則發現金給不需要的人,只會存起來,不會對消費有任何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