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案 2嫌交保 再抓7人

香港歌手何韻詩來台參與遊行活動遭潑漆,台北市警察局三十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警政署長陳家欽(右三)表示,循線擴大追查後,再逮捕七名共犯。 (中央社)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民間團體廿九日在台北展開的撐港「反送中」遊行,發生香港歌手何韻詩遭人潑漆事件,台北市警在現場逮捕胡姓、梁姓兩名男子後,發現這起事件為預謀犯案,三十日再循線逮捕七名共犯,並查扣辱罵何的手板、標語、大聲公、名片、背心等證物,全案將朝組識性犯罪偵辦。
 台北市警局表示,廿九日發生的香港歌手何韻詩頭部遭人潑紅漆事件,警方從現場逮捕的胡姓及梁姓男子背景追查,發現這起犯罪具有組織性、計畫性,並於事前詳細策劃、犯意聯絡及行為分工,於是三十日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展開擴大查緝行動。
 警方除專案人員外,並調動特勤小組支援,前往台北市、新北市等地再拘提共犯七名,總計已逮捕九人,經搜索相關處所,查扣水槍、水球、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名片、背心等證物,力朝組織性犯罪偵辦。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何韻詩前天來台參加「929台港大遊行」活動時,遭兩人潑漆,警方當場逮捕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梁大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三十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兩人各以二十萬及十萬元交保。
 前日下午三時許,胡志偉、梁太富穿上印有「反送中」標語的上衣,蒙面並戴上安全帽,混入遊行人群中,趁何韻詩準備接受媒體訪問時,朝何韻詩潑灑紅漆,兩人隨即遭員警逮捕。
 警詢後,依組織犯罪、恐嚇、毀損、公然侮辱、社維法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提出兩人於案發前兩個小時,曾與其他成員開會的畫面,認定胡、梁二人涉嫌重大,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昨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院下午四時三十分召開羈押庭,並於近六時作出裁定。法官指出,胡志偉等二人涉犯集遊法等罪嫌,雖有兩人開會影片,但檢方未提出有再犯的足夠罪證,也難證有逃亡之虞,且二人於開庭時強調不會再犯,認定沒有羈押的必要,裁定各以二十萬及十萬元交保。
 檢警偵辦潑漆案,昨日後續在台北市、新北市等地,將大陳島促進會等七名共犯拘提到案,並搜出水槍、廚餘、旗幟、背心等證物,目前正由檢警詢問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