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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檢署將拍賣大陸抽沙及運沙船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去年十月間,大陸籍「長鑫三六號運砂船」及「豐溢九九六九號抽砂船」,在澎湖縣七美鄉西南我國專屬經濟海域「臺灣灘」抽取海砂,嚴重損害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天然資源、破壞自然生態,被海巡單位依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罪嫌送辦,全案經澎湖地院判決有罪確定,上述兩艘船亦經法院一併宣告沒收,將於本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及十一時拍賣。
日前澎湖地檢署函報高檢署核准,將於本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及十一時,在澎湖地檢署一樓大廳公開拍賣上述兩艘船,歡迎有意者前往競標。
澎湖地檢署為避免兩艘船之買受人,將船舶轉售陸籍人士進而繼續侵入我方海域違法抽取海砂,除限定僅具有我國籍之自然人或法人可投標外,並限制兩艘船舶自點交日起五年內,不得辦理轉籍予非中華民國之自然人或法人,航政主管機關於五年內亦不得發給除籍證明,藉此阻絕兩艘船舶回售大陸地區之途徑。澎湖地檢署亦要求抽砂船買受人,應依照澎湖縣政府之要求在指定之地點完成卸砂,始得領回保證金。
為便利有意投標者瞭解兩艘船舶之現況,澎湖地檢署也特別製作船舶設備介紹影片,連同拍賣公告等相關資訊刊登於該署網站。
湖地檢署強調,「臺灣灘」乃我國之專屬經濟海域,富含天然資源,為土魠魚、小卷等經濟魚類之重要繁殖水域,不容盜採海砂,造成海底砂石及地形異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因此未來仍將聯合海巡單位積極查緝不法盜採海砂犯行,確保我國經濟海域海洋資源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