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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豬殘留容許值公布 陳時中:最嚴標準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陳時中五日公布美豬萊克多巴胺限量標準,並宣布明年元旦起,從賣場、傳統市場到餐廳、小吃攤等,任何含豬肉的食品都要標示原產地,滷肉飯、貢丸湯也要標。
明年元旦起,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簡稱萊劑)豬肉將開放進口,陳時中表示,將參考國際標準訂定萊劑安全容許量,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共針對豬肉的四部位訂出標準,除腎臟低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訂為0.04ppm外,肝臟、脂肪及肌肉比照Codex標準,另增訂其他可食用豬雜碎部位(胃、腸、心、肺、舌、肚、腦、血)為0.01ppm。
此外,明年元旦起,豬肉產地標示規定同步上路,從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至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都要標示。
陳時中說,不論生鮮豬肉、豬肉乾、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包裝食品可在營養標示的「內容物」後面以括號標示豬肉產地,也可以在後面清楚註明;餐廳、小吃店要直接在店內標示;散裝食品則以插牌標示。
為確保標示正確,陳時中指出,相關公告後,會進行宣導並設示範區域,針對各種不同的狀況,吸收社會相關意見,聽取商家的意見,也會不斷到全省做不同型態的示範,盼持續和社會對話,達成目標。
根據日前衛福部召開諮詢會議,在科學實證基礎下,認定牛肉安全無虞前提下,開放三十月齡以上美牛輸入,但原不得輸入的高風險產品,如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與內臟等仍不准輸入。
明年新制上路後,陳時中強調,被發現應標示而未標的業者,衛生單位將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三萬到三百萬元、標示不實罰四萬到四百萬元;食藥署長吳秀梅則說,若豬肉及其產品萊劑含量超過限量標準,將開罰六萬到二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