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 起訴12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廿一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右二)等人,並移審北院。(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太流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為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涉嫌對前後任立委蘇震清等人行賄,八年多來共行賄三千八百多萬元,利用立委職權施壓經濟部商業司修法等。台北地檢署二十一日偵結,依貪汙的行收賄罪嫌將李恆隆、蘇震清等十二人起訴。在押的蘇震清等九人晚間移送北院召開移審庭,決定是否延押,但直至晚間十時卅分,合議庭仍在進行。
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因SOGO百貨公司經營權之爭纏訟多年,為取回經營權,涉嫌於民國一0一至一0九年間,以現金行賄立委,利用質詢、預算等職權,要求主管機關協助修正對其有利的有「SOGO條款」之稱的公司法第九條。
 後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法雖通過,李恆隆卻發現不能溯及既往,無益奪回經營權,後又繼續向立委關說,換取涉案立委施壓主管機關經濟部官員,藉此奪回經營權。
 據檢方統計,李恆隆多年來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行賄立委共約三千八百二十四萬元,蘇震清共收賄二千五百八十萬元,余學洋收受一百二十四萬,陳超明收受一百萬,梁文一收受五十萬,廖國棟收七百九十萬元,丁復華收一百八十萬。
 北檢痛批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均為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的立委,本應兼衡「全民」的共同利益行使立法權,卻收受賄賂,變賣國家公權力,淪為被告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請法官從重量刑。
 遭起訴者還包括李恆隆、「白手套」是知公司負責人郭克銘、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現任立委蘇震清、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廖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陳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趙正宇、趙辦公室助理林家騏、前立委徐永明。
 協助李恆隆行賄記帳的「李姊」李秀峰、李秀峰女婿統領富二代翁華利,均坦承相關犯行,檢察官考量二人均無前科紀錄,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三年,各須繳庫一百二十萬、四百萬元,均要接受法治教育。
 檢方指出,李恆隆、丁復華因已在偵查中自白,並轉汙點證人,供出相關犯罪過程,請求法官依證人保護法減輕其刑。至於前立委陳唐山因事證不足,獲不起訴。
由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目前正在會期中,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法院若決定要延押,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需要行文立法院,屆時立法院長游錫堃會立刻召開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