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歲羅靜修 發願認養路燈

八十二歲婦人羅靜修因一輪明月的啟示,加入花蓮市公路燈認養行列。(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八十二歲婦人羅靜修因一輪明月高掛的啟示,日前加入花蓮市公所明年度認養路燈的行列。她指出,在電視新聞裡看過市長魏嘉賢對於認養路燈的報導,相當認同「一起點亮花蓮市燈火」的呼籲;自己的能力有限,暫時只能認養一盞;但在有生之年只要經濟許可,將會逐年增加。
 苗栗出生、幼年時舉家搬遷到花蓮的羅靜修,有著客家人勤儉持家、吃苦耐勞的特質。她說,之前曾經看過公所認養路燈的報導,也曾和一些老朋友聊過,當時以為電費應該政府負責,因此沒把路燈認養的事放在心上。
 她表示,之前曾經看過松成號捐贈振興券認養路燈的報導,當時松成號經理魏琬婷正好來家裡提及此事,她也只是聽聽而己,沒放在心上。一直到上個月某晚獨坐門前屋簷下,當時正是農曆十五左右,她看著門前的路燈以及高掛的明月,心裡忽然浮現了一個念頭。
 她說,在這地球上月亮只有一個,卻能在夜晚照亮全世界,多麼讓人感動。而認養一盞路燈一年只要一千元,平均一個月不到一百元,一天少喝幾瓶飲料就能積沙成塔,她立即撥電話給魏琬婷,請她幫忙聯繫花蓮公所,表明想認養路燈的意願。
 羅靜修的家人得知後都非常支援。孫子黃浩瑋說,奶奶以前就常帶著食品或物資去畢士大教養院;後來年紀大了騎車不方便,改以每月捐一百元,二十多年不曾中斷。這次奶奶說要加入路燈認養的行列,全家都力挺老人家歡喜做善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