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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直升機違法起降 駕駛50萬交保
中央社/台北九日電
針對有民眾在淡水違法操作直升機,士林地檢署已查扣直升機,並拘提涉嫌駕駛的陳姓犯罪嫌疑人到案,並查扣直升機,訊後以涉犯民用航空法,諭令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
民眾九月十三日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與義山路口目擊R22型直升機降落,並有載人起飛等情形,民眾擔心直升機撞上民宅釀禍,民眾拍下影片在網路發布流傳。
影片經上傳網路並經媒體報導,士檢隨即分案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經過濾影帶內容,並清查全台同型號航空器,發現直升機為陳姓男子所有。
依民航法第一0三及一0四條,使用未領適航證書航空器飛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未領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而從事飛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