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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保安醫院 列暫定古蹟
記者吳東興/員林報導
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博愛路美食街巷內的老建築保安醫院,經民眾提報為古蹟歷史建築,彰化縣政府八月間辦理現場勘查審查會議,決議列冊追蹤。因十六日傳出將進行拆除工事,經文化局人員到場查證,恐有拆除之虞,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將保安醫院逕列為暫定古蹟,使該建物受到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
文化局表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未進入前項審議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該案應確有拆除之虞尚符合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
文化局說,該局人員十六日下午三時到現場勘查及守候,並於晚間七點在警方陪同下,在現場張貼暫定古蹟公告。
文化局表示,經查員林保安醫院為一九三六年建築,其建築形式具備時代之表徵,如洗石子工法、磁磚與馬賽克貼面,為日治昭和時期現代化之鋼骨建築物。該建築保存完整,在街市建築中仍保有獨棟建築,具有其特殊性,且建物寬闊視野良好,為日式近代洋風建築之典範,具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價值。
縣府說,依規定將員林保安醫院逕列暫定古蹟,暫定古蹟期間為十月十六日至一一0年四月十五日,並已發文通知相關所有權人依前開辦法第七條規定:「暫定古蹟於前條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
縣府表示,保安醫院在文化局和警方橫向合作下,主動成功出擊,使這座文化資產免於遭受毀滅的災難。後續縣府將輔導所有權人於審議期間做好管理維護,並依規定於六個月內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