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爭議逾十六年的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府無需負擔損害賠償,建築物由縣府以六點二九億元買回。縣長饒慶鈴二十四日召開記者會,感謝仲裁庭做出合理公平的仲裁,並正名「杉原灣」,未來將不再有「美麗灣」的名稱。
原美麗灣公司請求十二點一億元的損害賠償部分,仲裁庭仲判判決結果,因開發案為美灣公司自行規劃,該公司應盈虧自負,仲裁庭全部駁回,台東縣政府無須負擔損害賠償,至於建築物部分,則依契約有償移轉給台東縣政府,仲裁庭採台東縣政府主張的估價方式,計算金額為六點二九億元。
饒慶鈴表示,既然仲裁的結果已經出爐,所有問題到此告一段落,杉原灣還給了台東縣民,台東縣政府將百分之百持有美麗灣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縣府將展開三個方向處理,首先正名為「杉原灣」,未來沙灘部分朝公有海水浴場的方向做規劃,也將部分土地交由部落認養,做好海洋及環境教育及生態保育,成為生態旅遊最佳示範。
對於各界關心的建物如何處置,饒慶鈴說,將會綜合縣民、地方代表、學者及環保專家的意見,在民意討論下,整合出最有利的處置方式。
六億多資金如何籌措,縣府財政處表示會先節流,不足額再清理一些使用度不高的土地,賣些土地籌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