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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稽查電子煙販售店 查獲26件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裁處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電子煙及新興菸品危害管制自治條例」於今年十月公告施行,高雄市衛生局與警察局全面稽查電子煙實體店面、夜市及網路販售,共稽查七十九件,其中有二十六件販售外型類似菸品之電子煙,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裁處。
衛生局指出,原先本市國中、高中職學生吸菸率逐年下降並低於全國,但在菸商及電子煙商的誤導、網路社群的傳播下,電子煙及新興菸品使用率在青少年族群卻逐年上升,例如高中職學生一0八年吸食電子煙的比率為四點三%,與一0七年度三點二%相比使用電子煙成長率達三十四點四%。
國健署調查結果顯示電子煙或新興菸品實對年輕族群較具吸引力,且使用電子煙可能增加年輕族群日後使用傳統菸品或毒品的機率,國際許多國家在防制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力道更勝傳統菸品,截至今年八月,全世界已有三十個國家明文禁止電子煙,為此,高雄市特別制定「高雄市電子煙及新興菸品危害管制自治條例」,保護市民不受電子煙及新興菸品之危害。
衛生局團隊近日密集前往人潮聚集處向民眾進行宣導「高雄市電子煙及新興菸品危害管制自治條例」;衛生局說,多數民眾表示支持,並願意遵守相關規定,包含不得在全面禁菸場所使用電子煙及新興菸品、禁止未成年者及孕婦使用電子煙及新興菸品、不得供應販售電子煙及新興菸品給未成年者及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