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襲稽查… 永康2工廠再違水汙法 環局祭重罰

1146

環保局十九日晚查獲永康兩家工廠再度違法,並依法處理。 (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永康區兩家工廠,雖違法分別遭移送及罰款,卻無視法律,仍私自操作設備,環保局十九日夜間突襲稽查後,再依水汙法函送地檢署;另一家食品工廠,業者廢汙水溢流到廠區內,依違反水汙法再度開罰。
 環保局指出,遭重罰的金屬表面處理工廠,早已於七月間,因廢水處理設施被勒令停工,十六日環保局與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聯合稽查,發現廠商未停工,遭保七總隊移送地檢署偵辦。沒想到環保局十九日夜間突襲稽查,廠商仍舊操作廢水設施,因此將其函送法辦,環保局表示,依水汙法負責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同時查獲該工廠未提出廢水貯留許可申請,最高可處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另一家食品工廠,今年十月間,也曾經因違反水汙法,遭環保局重罰四0五萬元並函請環保署廢止廢水專責人員證照,該廠雖已提送改善計畫,十九日夜間稽查仍發現廠商未妥善收集廢汙水,致溢流於廠區內,廢汙水雖未排出廠外,仍已違反水汙法規定,環保局命其立即改善並開單告發,最高可處六百萬元以下的罰鍰。
 除此之外,兩家工廠現場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其中食品工廠更有廢棄物上網申報不一致情形,違反廢清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已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未完成,將按次連續處罰。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不允許惡劣廠商挑戰公權力,事業單位千萬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以身試法,環保局二十四小時待命稽查,執行公權力不分晝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