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車輛違規臨停在平交道可能會出人命,就算臨停在平交道柵欄前的網狀標線上也是違規行為。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今年一至八月,新北市轄管「平交道違規」遭舉發案件就有四十件,最高可處九萬元罰款。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說,平交道不是只有鐵軌的部分,以鐵路平交道停止線或鐵路平交道標誌來界定範圍,在此範圍內都屬於平交道,如違規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可裁罰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
日前有位駕駛人行經平交道路段時,在遮斷器後方網狀線區內等待火車通過,卻被執勤警察攔停舉發「平交道網狀線臨停」,遭罰三萬四千元。這位駕駛人遭罰十分不服,認為自己只是臨停在網狀線並非於平交道上,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該路口劃有鐵路平交道停止線,過了停止線的網狀線區即屬平交道範圍,因此判其敗訴,仍須繳納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裁決處提醒民眾,遇到平交道警鈴響後,應停在停止線後方等候,不可超過停止線繼續往前行駛而停在網狀線上,以避免影響火車行車安全並吃上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