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雲林監獄與雲林縣農會昨日簽署合作備忘錄,響應縣府及法務部矯正署共推的「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由縣農會媒合有缺工需求的農會會員及農場,全台一千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中,雲縣有廿六位。縣長張麗善、法務部矯正署長黃俊棠等前往大埤關切,雲林監獄所遴選二名表現優良受刑人上工採收蘆筍狀況。
縣長張麗善、法務部矯正署長黃俊棠、雲林監獄、農業處長魏勝德、縣農會總幹事簡明欽、大埤鄉農會總幹事吳錦涼等,昨日於大埤怡然村晴禾有機農園簽署MOU備忘錄後,關切二位受刑人上工情形,藉以讓即將假釋或期滿的受刑人,透過自主監外作業得以早日融入、復歸社會。
黃俊棠說,自主監外作業遴選需具備在監表現良好、家庭全力支持、即將假釋或期滿之條件。農村社會缺工嚴重,矯正署自一0六年至今,全台共派遣一千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協助光電及農業等產業上工;雲縣從一0八年至今已派遣廿六名,每日工資約一0八五元加上一五0元車資,期彌補農業缺工人力,也讓受刑人提前適應復歸社會生活。
晴禾有機農園主人李仁和說,種植三分地蘆筍,一年四季均可採收,年輕人覺得彎腰挖蘆筍好辛苦,不願意作,僱請村婦三人加起來約二百歲,但不長久,於是申請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協助。
因槍砲案入獄須服刑七年二個月的現年三十三歲張同學說,曾協助種水果、蔬菜及養雞,透過親自體驗覺得農民很辛苦,刑期滿復歸社會後,定好好重新開始,不再讓家人擔心。
張麗善說,期透過與矯正署簽訂MOU備忘錄解決農民短期及季節性缺工問題,彌補人力不足,也讓受刑人出獄後能自力更生,共創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