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高雄市四座焚化廠帶頭逐年減燒廢棄物,由一0八年度處理量一四四萬噸,今年度預估減量至一三七萬噸,一一0年度再減至一三三萬噸;環保局表示,廢棄物減燒部分以限縮外縣市事業廢棄物為主,不影響高市所產生之廢棄物。
環保局強調,高雄市四座焚化爐汙染物排放量雖僅占全高雄市排放量三點三%,仍應帶頭改善空氣品質,除空氣汙染防制設備升級,將持續減少垃圾處理量。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環保局所屬焚化廠以家戶垃圾優先處理,有餘裕量能時才處理本市一般事業廢棄物,故減燒部分以外縣市事業廢棄物為優先。
環保局指出,市長陳其邁允諾「年燒垃圾量減至一三三萬噸以下,優先處理全市廢棄物」;面對各縣市陸續出現垃圾處理的窘境,該局就全市未來營運及廢棄物處理考量,已重新檢討規劃四座焚化廠的營運效率及防制設備,以年燒垃圾量一三三萬噸為總量管制上限,並適度保留彈性調度空間以妥適處理本市廢棄物。
另配合中央統一調度外縣市家戶垃圾,減低本市底渣、飛灰穩定化物處理的負荷,並以支援離島與鄰近城市為主,秉持「不回運底渣、不代燒垃圾」的原則,與外縣市互助互惠,共同面對處理廢棄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