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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地方自治條例禁萊豬無效 藍:釋憲訴願爭食安
記者吳靈芬、彭新茹、鄭錦晴、湯朝村、林坤瑋、徐義雄、吳瀛洲∕綜合報導
針對萊豬今日開放進口,行政院三十一日宣布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對此,台東縣、嘉義市、新竹縣、宜蘭縣、台北市議會、新北市議會、台中市議會分別提出釋憲及訴願等法律行動來確保民眾安全健康;民進黨執政的縣市桃園、台南、高雄、嘉義縣則採取加強稽查,落實產地標示。
台北市府法務局卅一日表示,針對行政院否決北市瘦肉精零檢出的相關規定,如北市議會決定聲請釋憲,北市府將尊重台北市議會捍衛地方立法樣的行使。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陳重文表示,近日就會進行釋憲提案連署。
台中市議會表示,將在收到相關公文後和法制單位研究,除了聲請釋憲的途徑,不排除與其他縣市合作,號召全國民眾直接走上街頭,透過示威抗議,讓中央政府收回惡法惡政。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將提出釋憲及訴願等法律行動,並強調,針對萊豬進口,縣府提出「零檢出、要標示、設專區」等三項因應措施。
嘉義市長黃敏惠、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對於行政院所做出的決定,將在收到中央函告後向議會提案,經議會同意後向大法官提出聲請釋憲。
宜蘭縣府強調將與縣議會共同研商,必要時不排除向司法院大法官提請釋憲聲請。在相關法令疑義尚未釐清前,縣府農政及衛政單位將持續加強肉品源頭及食品加工等環節之管控與稽查,以確保縣民安全健康。
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周勝考表示,地方自治條例是中央授權給地方議會,而議會是民意組成的機構,認為應該是以駁回修改而非直接無效。至於是否提出釋憲?周勝考表示,進口萊豬只是行政命令不是憲法,應該是訴諸於人民決定。議會秘書長陳王正源表示,行政院不核定的公文應該會發給市府,市府若認為不合理,可以提出訴願,若訴願不成,最後也可以提出釋憲。
桃園市長鄭文燦、台南市長黃偉哲、高雄市長陳其邁、嘉義縣長翁章梁指出,會按照行政院統一的標準來執行,全力落實產地標示、溯源管理並加強查驗,加強食安五環的把關責任,讓民眾自然而然對食安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