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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破非法販賣 查扣9361瓶電子菸油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刑事局電子偵防大隊最近破獲一起非法販賣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油,查扣尼古丁菸油計九千三百六十一瓶、BMW自小客車一輛(市值約一百三十萬元)、金融帳戶存摺一本(彰化地方法院裁定扣押一百五十八萬餘元)、訂單等證物,警方將向上溯源,以清查不法所得。
警方調查,犯嫌余○○為首之犯罪集團,看準電子菸盛行,從美國、大陸等地進口,藉由知名網路購物電商平台為媒介,開設賣場非法販售含有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因價格合理(每瓶二百五十元至七百元不等)、品項眾多(鯊克、爆脾氣、太空人、茶語、北極鹽等數十種)且口味多元(可樂、紅心芭樂、烏龍茶、紅酒冰等數十種),故需求者眾,每月粗估不法獲利數十萬。
案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黃建銘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彰化縣警局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共組專案小組,經多月蒐證,於一0九年十二月八日,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余嫌住處,當場逮住余姓與施姓兩名犯嫌,並查扣所有證物。
刑事局電子偵防大隊三隊副隊長宋國源指出,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產品,屬藥事法規定之偽藥,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偽藥者,最高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販賣者最高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