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三年前的新北市永和分屍案,認定美籍男子孫武生懷疑加國男子顏柏萊是警察線民,夥同美籍男子班特,將顏男殺害後分屍,十三日依殺人罪將孫男、班特各判處無期徒刑、十二年六月,服刑後驅逐出境。
同案另兩名被告何傑生(美籍)、吳宣(我國與美國雙重國籍),被依幫助傷害罪各判刑一年六月、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目前在押的孫武生(以色列、美國雙重國籍)昨日被提押到庭聽判。獲知判決結果後他表達不滿,認為審理不公,指法院以以色列人的身分來審他,卻未獲以色列同意,有違國際法。
判決指出,孫武生、班特、何傑生來台均以教學美語為業,吳宣則向孫男學習刺青。顏柏萊為了販賣毒品,曾請孫男設計網站。顏男曾於民國一0七年五月間持毒被逮,並受勒戒處分。
顏男事後有意退出販毒生意又不肯交出客戶名單,孫武生因此懷疑他是警方線民,同年八月二十一月與班特聯手,在新北市永和河濱公園將他殺害並分屍。孫男犯案後逃往菲律賓,同年九月六日落網被押解回台。其他人則先後被逮。
孫男辯稱他是臨時起意,並非預謀殺人。但高院認為,孫男與顏男於犯案前一個多月前見面後,次日就上網搜尋人體解剖圖,並邀吳宣到中正橋台北端把風,也囑託何傑生攜帶裝有更換衣物的旅行袋與汽油到場。
而班特與孫男行凶前則都先戴好手套,可見早有殺人犯意,不是顏男倒地昏迷後臨時起意殺人,犯行重大且明確。
高院認為,孫男來台數年,除教美語、還開刺青工作室,在台謀得一席之地,也在政大研究所深造,受惠我國良多,應該安分守己,不僅長期吸大麻,還替顏男架設販毒網站,並主導殺人犯行,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