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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南勢里里長罷免案不成立
記者黃俊昇/台中報導
近來全台掀起一股罷免風潮,但罷免案要過關並不容易。台中市霧峰區南勢里民,因廟產糾紛提案罷免里長陳錫卿,但在第二階段連署時,選委會剔除部分不符資格的連署人,因連署人數不足,造成罷免案不成立。
據了解,罷免案第一階段需要獲得原選舉區選舉人數百分之一連署,第二階段百分之十連署,第三階段罷免投票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到原選舉區人數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第三屆霧峰區南勢里里長選舉人總數一千兩百三十八人,罷免案第一階段由謝姓里民領銜連署十二人提出罷免案,經選委會審查通過,而在第二階段罷免案連署人數應達到一百二十四人,所提出的連署人數有一百五十人,但經選委會審查刪除三十七人,符合資格的連署人數只剩下一百一十三人,由於連署人數不足,選委會依法公告罷免案不成立。
據了解,該罷免案是因福興宮購買旁邊的土地,信徒們認為應該登記在南勢、北勢兩位里長的名下,共同負責保管,但是南勢里長拒絕,部分里民因不滿而推動罷免,由於選委會剔除部份連署人,造成罷免案不成立。
里長陳錫卿表示,他已擔任三屆里長,這次是因反對將廟產登記在私人名下,反而遭到里民提案罷免,最後的結果,相信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