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針對目前台北市道路挖掘施工各項違規態樣,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日前重新修訂「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及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明訂各項施工違規裁罰金額,並對於連續違規施工加重罰處,可處一萬到十萬元;以保障用路人安全,減少道路施工品質不良,避免造成交通意外。
新工處挖掘管理科科長黃繼模表示,光是去年就有五百件違規遭罰,強調不是北市很多違規,而是查核嚴格,只要違規就會立刻開罰。
台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陳宏銘主任表示,這次修訂統一裁罰基準,除了配合「市區道路條例」、「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辦法」等法規內容調整外,並對於連續違規施工,採按次加重裁罰。未來各管線機關(構)於道路挖掘施工違反規定時,將視違規情節輕重,分級辦理裁罰,使裁罰更趨於公正,也能提醒各施工單位能依規定施工,避免發生違規施工行為。
黃繼模說,修訂後「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及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已於今年元旦起生效,新工處將嚴格執法,提升台北市道路施工品質。
他指出,這次修法把大部分的違規樣態都寫進自治條例中,明訂各項違規裁罰標準和金額,過去最多的違規項目,就是未依規定通報開挖管線,另外是超過許可施工時間仍繼續施工,只要有人檢舉,或是警方看見也會去確認識否違規,後續再通知新工處進行稽查。
黃繼模表示,去年道路挖掘違規就有五百件,相對其他縣市而言,台北市管控很嚴格,未來還會針對連續違規加重處罰,只要業者不小心違規,就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