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計程車春節期間加收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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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春將至、新竹市計程車一一0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一0九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為除夕前二日至大年初五(二月九日凌晨零時起至二月十六日二十四時止)共計八天,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考量計程車駕駛於春節期間載客之辛勞,且為避免業者於春節期間向乘客隨意加價喊價之可能,造成乘客權益受損並產生糾紛,新竹市政府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竹市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商一一0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並決議比照去年春節期間實施方案,於除夕前兩天至大年初五為止、共計八天,運價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為使乘客易於瞭解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之收費加價措施,市府特印製中英日文對照之農曆春節期間收費標準卡,供計程車駕駛放置於車廂後座,方便乘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