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出租土地竟遭回填廢棄物 地主機警檢舉不法

嘉義縣環保局稽查隊日前接獲地主主動通報,當場查獲承租土地業者,於夜間進行回填事業廢棄物。  (記者張誼翻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近來嘉義縣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頻繁,環保單位聯合警察機關陸續查獲不法,懷疑背後有一環保犯罪集團,嘉義縣環保局稽查隊日前接獲地主主動通報,當場查獲承租土地業者,利用承租土地並於夜間進

行回填事業廢棄物,立即扣押大型挖土機,成功杜絕土地變成廢棄掩埋場。

環保局指出,日前於半夜接獲民雄鄉一地主,偕同當地議員通報土地疑似被掩埋廢棄物,經會同民雄鄉派出所查緝,發現現場初期已遭傾倒約一車次的事業廢棄物,雖未能即時逮捕行為人,但環保局將現

場行為人逃跑遺留尚在發動的大型挖土機當場扣留,並於隔天進行開挖,追查事業廢棄物可能的來源。

地主表示,日前有業者向其承租土地,聲稱欲作為大型機具維修場,而承租數日,見土地遭挖坑洞,並常於夜間有大型機具作業,地主心生懷疑,於是半夜巡視,當場發現不肖業者犯罪手法。

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這是一件因地主心生警覺,而免於土地變成廢棄物掩埋場的案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 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因容許或重大過失,致土地遭棄置廢棄物,應負清除處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