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二十四日宣布,由於康友未依規定期限補申報營運情形、財務報告及稽核計畫,違反證交法及公發公司內控處理相關準則,三缺失合計開罰董事長陳民郎一百四十四萬元。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第一,康友未如期補行公告申報去年八月至今年一月的營運情形,違反證交法規定,依此缺失,對康友董事長陳民郎開罰七十二萬元。其次,康友也未依金管會函令補行公告申報期間內,完成去年第二季及第三季財報,證期局對此開罰陳民郎四十八萬元。
最後,針對康友未依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在期限內申報今年度稽核計畫,證期局宣布,對陳民郎處以二十四萬元罰鍰。綜合以上三大缺失,康友董事長陳民郎合計遭金管會開罰一百四十四萬元。
康友去年因財報未交,至今仍被暫停交易,台灣證券交易所日前指出,依規定若三月二十二日零時前仍未申報財報,康友上市有價證券將於今年四月一日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