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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凶殺案 3嫌羈押禁見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安平區本月先後傳出兩件命案,角頭「建文」陳男與其小弟「傑夫」王男先後命喪綽號「蝦米」的蔡嫌手下,廿五日涉案的蔡嫌、同夥曾嫌、劉嫌經檢方訊問後,認三人均犯殺人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唯一在逃的徐嫌也在同日清晨到案,檢方訊後亦聲請羈押。
二月十六日晚間蝦米夥同十餘名小弟約綽號「傑夫」的王男談判,雙方爆發衝突,王於負傷逃逸途中,仍遭曾嫌等開車追打被刺身亡。警方迅速掌握逮捕六名涉案男子,另掌握蔡等四名在逃犯嫌身分,廿三日將曾嫌追緝到案,不料同日晚間蝦米隻身持雙槍至角頭「建文」陳男家中將之槍殺,晚間蔡及劉先後投案,廿五日凌晨徐男到案,相關人等盡數落網。
廿五日建文遺體解剖完畢,初步發現體內另有三枚彈頭,死因是心臟遭子彈貫入破裂,正式解剖鑑定報告尚待法醫研究所完成鑑定後出具。蔡嫌涉犯王、陳兩案,劉、曾涉犯王一案。
台南地院指出,蔡嫌不否認其與王發生衝突並持球棒攻擊,是日尚與同行人等一起與王發生衝突,並由曾嫌追撞王,持刀殺害。曾嫌追撞中曾與蔡聯繫,認王遭到埋伏追打而致被剌身亡,出於蔡等事先謀議。另也坦承持槍殺害角頭建文,並有現場監視器佐證。
曾、劉部分,曾否認殺人犯意、劉否認殺人行為及殺人犯意,然而法院審酌王遭到埋伏追打而致被剌身亡,顯出於事先謀議,據同案共犯等人之證述,以及監視器翻拍照片、相驗屍體證明書等,認兩人均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審酌蔡等三人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均有勾串、滅證可能,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另蔡男於八日內連奪兩條人命,足認蔡有反覆實行犯罪高度可能性,裁定蔡、曾、劉三人羈押禁見。徐男經檢方訊後,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亦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