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轄內合法工廠家數近二萬家,占全國工廠家數約百分之二十一,其中未登記工廠數量達六千餘家。中央去年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之輔導期限至明年三月十九日,逾期予斷水電處分。
經發局未登記工廠輔導業務,一0九年度獲經濟部評定為甲組六都唯一「優等」,連續五年獲中央肯定。
經發局指出,新修正的「工廠管理輔導法」於去年三月二十日施行,經發局配合推動「特定工廠登記」制度,朝「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目標邁進,並且啟動未登記工廠輔導服務團及成立整開區輔導服務團,逐家訪視業者需求,也在官方網站設立特定工廠登記專區,提供申辦的相關文件、法規、說明會簡報及Q&A,提供業者了解相關內容。
經發局表示,去年三月至本月中旬,共受理臨時工廠登記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五百三十二件,其中已核准五百零九件;而受理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案件八百九十件,其中已含完成納管四百五十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