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自從「開心農場」在網路下瘋靡之後,現下都市農夫正夯,不過,在自己家院子裡或陽台、天台上種菜都沒問題,但是選在公有土地種菜,那問題可就大了;北市工務局水利處表示,民眾在公有地種菜已構成侵權行為,罰金以公告地價年息五%計算,而北市的地價非常昂貴,這樣算下來罰金恐讓荷包大失血。
水利處表示,有些民眾看見公有空地,抱持著善加利用的心態去種菜,但其實這是違法行為,水利處就常收到民眾檢舉他人種菜的陳情案件。針對滯洪池、雨水下水道設施上方的空地以及排水溝周邊用地,水利處都會派員勘查,若發現該地有民眾種菜,水利處會先勸導並要求民眾移除,如果不聽勸或是繼續栽種,就會依法開罰。
水利處下工科指出,占用公有土地種菜已構成侵權行為,政府機關可以依據民法一七九條規定、台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市有房地被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原則,向占用人主張損害賠償。使用補償金計收原則是以公告地價年息五%計算,而最高可以追回最近五年占用期間的使用補償金,以台北市的地價很高,罰金算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水利處因此籲請民眾,千萬不要在公有地種菜,種菜僅能獲得樂趣及些微的收穫所得,然而罰款卻是種菜收穫所得的數百倍以上甚至千倍以上,若貪圖一點種菜的樂趣,把整個城市都當作自己菜園,因此卻收到高額的使用補償金罰款,真的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