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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環保署廣設村里資收站 資源回收已達四十九處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為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加強資源回收管道政策,於一0五年起至各鄉鎮鄰里間陸續設立村里資源回收站,截至去年設置數已達四十九處,去年度花蓮縣所設置的村里資收站,總回收量達七百零六點九公噸,遠高於一0八年整年度三百七十一公噸。
花蓮縣環保局昨日表示,村里資收站所收受的資源回收物,經後續整理及變賣運作,除了可使村里資收站維持運作外,也可作為關懷照顧村里間弱勢族群,回饋社會。
環保署近年持續推動各縣市設置村里資源回收站,回收變賣所得公開、透明,成立公益專戶,有效運用於村里基層工作、社會照顧、資源回收運作等,大幅降低清潔隊分類成本,同時提供較為優惠的兌換機制,提升個體業者服務意願及生活補助。也可協助媒合個體業者進駐資源回收站協助資源回收分類,即僱用弱勢民眾、個體業者從事資源回收工作,挹注個體業者生活。
為造福更多鄉親得以隨時就近回收,資源回收變得更方便,且為鼓勵民眾善加利用資源回收站,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也於Google地圖上標示縣內村里資收站地圖。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蓮縣垃圾須委託外縣市清運處理,清運成本已居高不下,期望透過建置村里資源回收站,落實家戶垃圾分類,減少垃圾量產生,大幅降低清潔隊分類成本,並讓廢棄物資源最大化,邁向零廢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