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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法案三讀通過 竹縣府地政處解說眉角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表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三法已通過實施,除了將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罰責外,也納入預售屋紅單交易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備查規定。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即時、正確,並遏止預售屋交易炒作,健全市場發展。
地政處表示,針對紅單交易也納入管理範圍,明定預售屋銷售者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銷售者保留出售、保留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方事項,且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違法者將按戶(棟)處十五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以防杜投機炒作。
地政處說,明定銷售預售屋者於銷售前,應一併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經備查後如使用的契約不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直接處六萬元至卅萬元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