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十六日提出民間版住宅法修法四大建議,包括主張保障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標準、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輔導弱勢改善居住水準。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住宅法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透過提升租金收入免稅額增進民間住宅參與包租代管的誘因,惟住宅法自二0一一年立法、二0一六年第一次修法至今,經歷數年實務運作與反饋,除包租代管尚有其它議題亟需改進。
就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特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修法建議,並邀請跨黨派立委共同與會,呼籲內政部予以正面回應,納入此次修法一併處理,並於審查前由內政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對各修法版本進行完善討論,期進一步完善法令機制,落實居住正義之實現。
民間版修法共有四大方向,包括提高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標準、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輔導弱勢改善居住水準。
與會立委邱顯智主張,應該在住宅法中明訂提供一定比例照顧外縣市就學、就業青年,入住不得因職業、設籍差異有不同待遇;且弱勢入住比例也應提高至一半。
全國各地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方式不一,民間版的修法草案主張由中央政府制定全國一致社宅租金定價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