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推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嘉義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明訂罰則。 (記者湯朝村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為促進人與動物的和諧關係,嘉義市政府制定《嘉義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也是非六都、濁水溪以南第一個制定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的縣市。

草案條文,包括寵物登記、絕育及植入晶片得補助相關費用,同時亦規範飼主應辦理犬貓寵物登記、植入晶片、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使用一點五公尺以下鍊繩、箱籠等適當防護措施,若勸導拒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條例規定,嘉義市公寓大廈二樓以上樓層及封閉式公寓大廈,不得經營特定寵物業;有宰殺犬貓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等行為,違反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此外,嘉義大學動物醫院自四月份開始,由嘉大動物醫院詹昆衛院長帶領嘉大獸醫師及學生,利用休假期間組成嘉大動物醫院專業醫療團隊,前往資源較匱乏的偏鄉地區,為遊蕩動物進行絕育及注射狂犬病疫苗,以及飼養教育宣導,預計二十八日前往阿里山鄉來吉部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