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滿天飛 轉傳會被罰

網路流傳「陳宗彥請街友盡量回家用餐」圖文,刑事局說是不實訊息,民眾勿再轉傳散布。(刑事局提供)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網路上二十一日流傳一則「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呼籲出門在外要戴口罩請街友盡量回家用餐」的圖文,刑事局下午表示,此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以免觸法遭罰。

刑事局偵科長詹志文指出,中央流行疫情副指揮官陳宗彥於二十一日記者會中回應記者提問,有關民眾在戶外用餐配戴口罩情形,是告知大家盡量回家用餐,減少遭受感染的可能性。

不料,此一說法卻遭不肖人士刻意扭曲副指揮官語意,要求街友回家用餐,誤導民眾,目前刑事警察局已由偵查第九大隊偵辦中。

刑事局也提醒民眾,切勿輕信網路流傳的不實訊息,若隨意散播、轉傳,可能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三百萬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網傳「如果北部的人要回來雲林,要隔離十四天」為假訊息,恐觸法勿轉傳。(記者陳虹伶翻攝)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升溫,有民眾在臉書社群張貼「如果北部的人要回來雲林要隔離十四天」之訊息,雲林縣警察局嚴正澄清此為錯假訊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以免觸法。

縣警局指出,該訊息經縣衛生局認定為假訊息,已涉嫌損害公眾及他人,警察局隨即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及展開調查,並通知散佈訊息的許姓涉嫌人到案說明稱「純粹是善意提醒,沒有惡意,未經查證便張貼於臉書社群」;詢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察局長朱宗泰說,疫情相關資訊,仍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請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可透過疾管署全球資訊網、疾管家LINE官方帳號、疾管署臉書專頁等管道查證最新疫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