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染疫、死亡民眾? 政院:須慎思法律整體性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十五日表示,將請立院黨團提案,要求對因新冠肺炎死亡者發給三十萬元慰助金、二百五十萬元補償金,確診者五萬元慰助金、十萬元補償金。(國民黨提供/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今天要求,政府應修法對染疫死亡者等發給補償與慰助金。行政院表示,傳染病防治法對其他法定傳染病並未有相關規範,若要修法須審慎評估法律整體性,且目前國外也未有類似制度。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對於民眾因疫情確診及死亡感到相當遺憾與不捨,不過對確診及死亡者發放慰助金及補償金目前並無法源。

羅秉成說,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有很多種,但並無相關補償金與慰問金的制度設計;若按照國民黨主張,是否變成要一體適用或是差異處理,這都要做整體性的審慎評估。

另外,羅秉成也表示,世界各國都有確診及染疫死亡的案例,但目前也未有類似的慰助金、補償金制度。

除了喊話修法,國民黨也宣布要協助死者請求國家賠償。羅秉成則說,國家賠償的成立要件必須是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損失的因果關係,但國民黨主張的事實並不明確,是否構成國賠成立要件,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