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近日查獲沙鹿區榜文段土地,有民眾未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提出申請,逕而濫墾山坡地成三階平台,總面積逾一公頃,落差高達十七公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立即要求停工限期改正並移送台中地檢署。水利局呼籲,山坡地開發應遵守水土保持法規定,違法將面臨罰款及刑責,切勿因小失大,害人又害己。
水利局指出,該民眾在沙鹿區榜文段土地,未依水土保持法提出申請,擅自於該地堆積土石,違規面積近二個足球場大,嚴重造成整體邊坡不穩定,又該地下方緊鄰台灣大道,若遇大雨恐造成土石滑落,將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加速進行改善並依法移送法辦。
水利局表示,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提送水土保持計畫,經核定後才能施工,並應依核定計畫施作,不可擅自濫墾土地,如未經申請許可即擅自於山坡地開發,除依法處六至三十萬元罰鍰,恐將面臨司法刑責。
水利局提醒,市府已針對山坡地違規案件制定完整標準作業流程,並透過巡查人員、衛星影像及空拍機,運用衛星篩選變異點,快速查報及制止山坡地違規行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開挖山坡地,以免傷財更甚面臨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