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於夜市實施「社交距離宣導員」,成效良好,市長盧秀燕二十日宣布,即日起擴大要求百貨、大型賣場、市場設置「社交距離宣導員」,維持百貨、賣場、超市附設餐廳及美食街「三不吃」,即禁內用、禁試吃、禁邊走邊吃。
盧秀燕說,市府已核准卅家夜市復業,要求夜市首創成立「社交距離宣導員」,實施社交距離宣導機制,民眾反映成效良好,許多民眾開始上街,各場域都應管制人流及維持社交距離,即日起再進一步擴大至百貨、大型賣場、市場,盼業者或管理機關負起管控人流責任。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市府公告擴大要求相關場域業者設置社交距離宣導員,該人員隨時於人潮聚集、排隊熱點宣導民眾注意社交距離,做好容留人數控管,業者如違反防疫規定,將視情節輕重,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