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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老屋重建 提供專業諮詢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有鑒於九二一及近年多起地震造成各地老舊建築物倒塌受損,台中市政府重視都市環境既成地區中老屋的居住安全。配合中央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政策,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台中市大台中建築師公會成立危老輔導團,提供市民專業法令諮詢,協助意見整合、申請耐震評估、擬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等服務,幫助更多老屋自主重建。
都發局說,「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有別於以往都市更新最大特色就是「快速通關」、「獎勵明確」及「稅捐優惠」等規定。容積獎勵額度最高可達基準容積一點三倍,或原建築容積的一點一五倍;若在條例施行三年內(一O九年五月九日前)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獎勵。且老舊建築物得併相鄰土地或建築物擴大重建規模,經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僅需經簡單程序審查核准即可申請建築執照,大大加速老舊建築重建時程。為鼓勵都市老屋自主重建,另有耐震評估、重建計畫費用補助,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利息補貼等優惠措施,減輕民眾辦理老屋重建之負擔。
市府為讓市民瞭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政策目的與內涵,提升自我居住安全之意識感,已於七月中至八月初舉辦共計八場說明會,現場安排建築師提供諮詢服務供與會民眾利用。沒有參加到的民眾不用擔心,倘對於危老重建法規有疑問,或家中有老屋欲重建,可以向台中市大台中建築師公會洽詢,公會將會轉介建築師提供基本諮詢服務。
市府為增進有志推動老屋重建之專業人士相關法令解說、意願整合、輔導申請耐震評估、以及提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之能力,十月中下旬及十一月中舉辦危老重建人才培訓課程(含專業及通識課程),強化推動人員之服務品質,結合在地力量推動本市危老建物自主重建。
一O七年度台中市重建計畫受理案件數量為全國第一,市府擬訂「台中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並於一O八年三月十三日發布實施,確立重建計畫主要審查項目並簡化變更作業程序。截至一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止,重建計畫已有九十五件危老重建計畫案申請報核,已核准五十九件,已審竣十七件,申請單位完成修正後即可核准。在市府與民間的通力合作下,台中市受理案件數業已提前達成中央為地方所設立之年度目標。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