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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關查獲陸製電子煙油4萬多瓶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關務署台中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持續加強邊境查緝,在台中港海運進口貨櫃緝獲申報不符之電子煙產品,含電子煙油一萬三千六百二十四盒,共四萬零八百七十二瓶及部分大瓶裝煙油,市價約六百多萬元,昨日依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裁罰及司法機關偵辦。
台中關昨日表示,電子煙油產品倘含有尼古丁成分,依據藥事法規定應以藥品列管,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輸入,則屬該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禁藥,經查獲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相關產品縱使未含有尼古丁成分,亦得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十四條規定處罰,業者不可不慎。
台中關提醒,我國尚未開放電子煙相關產品進口,請勿自國外進口電子煙相關產品,以免觸法受罰;台中關持續對於來自高風險地區貨物加強查緝走私作為,中秋節期間查緝不鬆懈,也呼籲商民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共同維護國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