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環保局接獲舉報杉林區有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廢棄物,經報請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橋檢近日搜索並約談陳男等人到案;環保局九日表示,將先針對提供土地回填廢棄物之陳男,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四十八萬元,後續將定期巡查及督促行為人清理。
環保局說,今年一月接獲舉報,發現杉林區某私人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大批廢棄物,立即移送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查辦;橋頭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查出顏、陳姓等二名貨車司機,常利用深夜運送事業廢棄物四處傾倒,並由陳嫌租用怪手進行掩埋,另查出旗山區某里長等人涉有重嫌。
環保局將針對陳男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提供土地從事受託廢棄物回填處理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先重罰四十八萬元,此外,陳男仍應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四十六條之刑責,後續將持續巡查,並命業者限期清理,同時請地檢署審酌陳男之實際清理情形,做為判刑之依據,以督促業者儘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