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群聚罰6萬遲未繳 見愛車要查封秒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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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彰化分署人員陪著阮女到農會匯款繳清罰款後,當場撤銷查扣車輛程序。(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縣阮姓婦人,今年六月八日因違反三級警戒禁止室內超過五人規定,遭彰化衛生局開罰六萬元遲遲未繳,行政院執行署彰化分署於是追蹤到她經營的小吃店前準備將她名下豐田汽車查封,阮女立即到農會領出六萬元匯款繳清。由於阮女仍欠有多筆交通違規罰鍰還沒繳,彰化分署特別再提醒她快去繳清,以免車子保不住還是會被查封。

彰化分署指出,四十六歲的阮姓婦人,在今年六月八日下午二時許,在鹿港鎮溝墘里一處民宅內被警方查獲她與其他五人共六群聚室內,她雖辯稱幫忙買檳榔送到該址去,但警方認定違反當時三級警戒禁止室內五人以上規定,開單移請化縣衛生局開罰六萬元,由於阮女仍未繳罰款,衛生局於九月六日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彰化分署發現阮女名下有一台豐田車輛,十一日執行人員特別到阮女在彰新路經營的小吃店前準備拖吊到保管場查封該車,阮女才趕忙到對面的農會匯六萬元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