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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改善路口潛在危險因子 友善道路交通環境再進化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日前在縣警局召開十一月份第四百六十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併辦理頒發於今年十月「交通安全月」期間辦理道安工作績優人員表揚狀及獎金一千元。
「交通安全月」期間雲林縣警察局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全面查報路口潛在危險因子,總計提報路樹或雜草遮蔽交通視線等道路交通危險因子一百一十九件,其中提報績優人員計有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警員李俊賢、臺西分局警員黃承鋐、交通警察隊小隊長張福安、小隊長賴兆軒、警員林鑫利等五名,各頒發表揚狀一枚及獎金新臺幣一千元,以資表揚。
縣長張麗善上任以來非常重視交通安全議題,另雲林縣議員林文彬於議會總質詢,亦提及並關心雲林縣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防制相關作為。警察局於今年八月十七日召開「研商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防制改善」會議,決議擇定斗六市、斗南鎮及虎尾鎮等三鄉鎮列為初期改善示範區域,共計清查易肇事無號誌路口三十處,經路權相關單位會勘以標誌、標線工程施作,由縣府工務處籌措經費,已於九月三十日改善完畢。
另外,配合十月「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議題,再次提報西螺鎮、水林鄉及麥寮鄉等三鄉鎮列第二階段改善區域,由轄區警察分局提供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共三十處(三鄉鎮各十處),近期將陸續全部改善完畢。警察局於十月「交通安全月」期間,首先選定臺西警察分局優先檢視所轄不合理道路交通工程或道路危險因子,外勤同仁於勤務中,如發現交通標誌、標線損壞模糊、設置錯漏、路樹枝葉遮蔽交通視線、交通號誌時制、時相規劃設計不當或其它交通工程設施設置不當,顯有影響用路人交通安全之虞時,即時提報路權單位辦理改善,十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止,該臺西分局計查報五十三件、雲林縣警察局各分局總計查報三百六十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