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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參加國民法官法教育訓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因應國民法官法新制即將實施,台南地檢署廿一日舉辦國民法官法教育訓練,邀轄內司法警察參加,藉由法官、檢察官、律師現場座談,提供給司法警察有關新制度的多元概念與內涵,更了解擔任證人的新挑戰。
南檢檢察長葉淑文說,國民法官法即將於民國一一二年元旦施行,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等重大案件,並有諸多刑事訴訟制度變革。重大刑案發生,司法警察是第一線偵查人員,偵查蒐證優劣影響案件結果甚鉅;過去司法警察常在偵審中擔任證人,未來國民法官法庭,除接受檢察官、辯護人交互詰問外,亦會接受職業及素人法官各種詢問,與過去大不相同。國民法官法庭特重當庭直接言詞審理,二審也會原則尊重一審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因此司法警察亦至為關鍵,了解新制內容,有利未來新制實施時,能擔負應有的角色與職責。
昨天邀台南地院庭長陳本良分析比較現行刑事訴訟與未來國民法官法新制,以及新制對於司法警察的影響;南檢主任檢察官李駿逸、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林仲豪分別就檢、辯不同角度與談,提供給司法警察有關國民法官制度的多元概念與內涵。
與會司法警察均表示,之前對於新制很陌生,大多看新聞媒體報導得知,這次了解到國民法官法適用之重罪類型、法庭調查證據方式等,及許多地方也是司法警察可能面對的課題與挑戰,獲益良多。